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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工办初审、公开答辩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22年9月20日研究决定,拟推荐教育191班敬嘉蕊、小教213班蔡亚男两名同学参评2022年国家奖学金。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20日—9月24日
受理人:王斌 13909483625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监督电话:5107993
联系人:王岩
2022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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